《路西法效應》

路西法(Lucifer),是基督教與猶太教名詞,出現於《聖經.以賽亞書》第14章第12節。路西法也是七原罪的傲慢之罪。《以賽亞書》這樣描述路西法:「明亮之星,早晨之子啊,你何以竟然從天墜落?…你心裏曾說:我要升到天上;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;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,在北方的極處。我要升到高雲之上;我要與至上者同等。然而,你必墜落陰間,到坑中極深之處。」

上述經文中的「明亮之星」(morning star),是「Lucifer」的中譯。而現存的英語版聖經中,只有欽定版聖經使用「路西法」,其他版本多使用「明亮之星」。在希伯來語,「路西法」指的是晨星,即金星,用來影射巴比倫的君王尼布甲尼撒(Nebuchadnezzar),《以賽亞書》這節經文,主要是針對新巴比倫帝國,因為巴比倫王在國家陷落以後,仍然妄自尊大,把自己抬高置於鄰國之上,十分囂張放肆,因而被譏諷為「路西法」。

「路西法」這個詞,究竟何時開始成為「魔鬼」代名詞,並不能確定。有一些學者認為,最早將路西法確認為惡魔的是3世紀的神學家。此一用法是如此普遍,以至十七世紀的英國詩人約翰・米爾頓(John Milton)寫史詩《失樂園》時,很自然地用了「路西法」作為魔鬼的本名。

因此美國史丹佛大學心理學榮譽教授菲利普・金巴多(Philip Zimbardo)所著的《路西法效應》(The Lucifer Effect)一書,其實是意味著「魔鬼效應」,教人如何理解好人如何轉變為惡魔,通過真人實境的實驗,成為了解人性非看不可的經典之作。

「一分鐘閱讀」推介書籍
《路西法效應》
作者:菲利普・金巴多
由 商周 出版